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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焦点:深圳金融监管局核准刘思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10-31 16:09:07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年10月29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核准刘思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

公告内容如下:

深圳金融监管局关于刘思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深金复〔2025〕405号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国银金租关于申请核准刘思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国金租〔2025〕37号)及相关补正、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思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深圳金融监管局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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